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

催债......

你好!

    请问:借款人有写借条,金额25万;现借款人在长春,他老婆在番禺上班、儿子在番禺读书,在番禺有房,有车。这种情况怎么告他?

       我本人在番禺

回答者: xiehui ||2014-06-30 15:19
可以在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,理据有2点: 1、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》法复〔1993〕10号,认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,既然债权人在番禺,则番禺区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。 2、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,将对方夫妻作为共同被告,由于其配偶在番禺,由此,番禺区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