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

手机短信是否可以作为证据?

我与他人发生经济合同纠纷,对方不承认之前说过的话,请问,相互之间的短信是否可以作为证据提交?是否需要办理公证?

回答者: 谢辉 ||2012-10-06 11:14

1、只要是可以证明案件争议事实的材料,均可以提交作为证据;

2、最好将手机短信的画面以手机截屏的方式拍下来,打印(彩色)照片提交,同时提交手机通讯运营商提供的手机通讯记录。

3、手机中的原始数据必须保存完好,开庭时需要提交。至于是否办理公证,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,我认为没必要办理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以上咨询意见仅供参考,谢辉 律师